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

最愛 MV#2 : Bachelorette


Bjork 的 MV 一向很前衛,這MV 厲害之處是將一個虛構的故事 (Bjork 發現一本會自動寫字的寓言書) 再在舞台上重演一次,令故事中有故事,角色中有角色。MV 內的 Set & Design 無懈可擊,配上耐人尋味的結尾 (當寓言書內的文字消失,一切浮華也隨之告終,回到虛無),令人難忘。



P.S: 不得不提,如前提的 The Hardest Button to Button 一樣,也是出自小弟至愛 Michel Gondry。



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

最愛 MV#1: The Hardest Button To Button (The White Stripes)


愛畫面的不斷伸延、愛節拍的 punk 勁、同埋愛他們當時假扮 siblings 但實情係 ex- couple的曖昧關係。可惜,樂隊已散...  Jack White 已另組樂隊 Dead Weather 去。

懷念 The White Stripes。



2011年4月10日 星期日

就是愛 Snapshot (一)

我喜歡snapshot,或許和我一向熱愛閒逛有關。

對,就是那種獨個兒漫目無的、隨意走走的散步。 加上小弟頗愛懷舊,特別喜歡在那些高街船街水街等老宅舊街角渡步 ,興之所至,有時連自己最終到那裡也不知,頗為「意識流」。日本語叫這做「下町散策」。

這種習慣約自中四那年。當時家住九龍東。不知怎的,一直對港島、尢其是中西區,抱有很 stereo-type 的想像:  很殖民、較高尚,但舊的更舊,甚麼也來得有特色。所以,幾個月裡通常會有一兩趟獨自於港島閒散。行著路、聽著歌 (Discman 是也),每當經過一條陌生但名字頗為洋化的街道時,心中總會諗諗有詞: 「嘩,必列者士街呀,很美的建築呢」、「吓,列拿士地台? 甚麼英文來的?」(這條街名出處過癮Alexander 寫錯為 Rednaxela!) 「旭龢道? 點讀呀」、「噢,士美菲路,好有英式味道」...  一切感覺是那麼強烈和新鮮。

那些建築,那道穿透的陽光,那一刻寧靜的美,伴隨耳機傳來的背景音樂,很 feel good。我總有股衝動,想去記錄那時那刻的感受。可惜,mood 到來時方恨「無機」...  你要知道,當時並未發展到像現在那樣一人一單反,也沒有電話相機 apps;況且當時我並沒像現在一樣喜歡隨意拍,老豆擱在家中的 Nikon FE2 也沒好好利用,不過就由那刻開始‧我相信我是愛上了隨影那種感覺。

直至高中那年遊歐,開始拿著部 FE2 ,試著拍拍看。對著西歐的綺妮風光,不由得愛上攝影了。(續)



灣仔369 飯店‧Hipstamatic App 拍攝

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

序言 2

大抵是受簡的影響吧,他成為blogger的日子不短,看著他埋頭苦寫,曾質疑樂趣何在?結果自己學人臨老入花叢,遲暮之年才來執筆。也許人到中年,想為自己模糊的生活立支標竿,目標雖小,總算開了個頭,多點世藝。

況且兩口子一起找個共同興趣,是我奉為調劑婚姻生活的信條。2人 + 3貓 + 2龜的動物園生活,實在需要更多火花,可惜瑜伽、跳舞等可二人同行的活動遭連環拒絕後,選擇只剩攝影、音樂、電影、足球,這些唯「簡」至尊的活動早已是生活的一部份,再三思量,開blog似乎是最恰當的安排。這裡是我們的平台,他說他的,她說她的,偶而來篇旅行日誌,記錄、分享。

也許不是每樣東西也對口胃,不要緊,至少知道有他 / 她在看,心滿足矣。




Gustav Klimt The Kiss

2011年4月5日 星期二

序言 1

大抵是迪的主意吧。她見我以前整日寫 Blog,現在又經常在 facebook 東拉西扯。「反正沒事幹,不如找點事一起做吧!」她說。 寫下野鬧著玩也好,幫3隻貓紀錄生活也好,總之找個主題講一下。我想了一陣子,我倆鐘意的東西天南地北,我「濫」愛音樂電影足球 twitter 地理歷史怪東西等,甚麼也只懂皮毛;她就較熟知美容、時裝、貓、styling 等女生的東西,兩人唯一共通點就是旅行。除非只寫旅遊,否則風馬牛不相及,大纜都扯唔埋,怎樣可以寫些共同性的東西呢?  最後決案是:  「各據一方,但共處一室;我有我的,她有她的」。

所以,這就是 His 'n' Hers 的由來。我們甚麼也會分享。

順帶一提,本來我倆既 Blog 名想用甚麼 "2 or 3 things I know about him / her" 之類的命名,但好像造作了點。不如直接點,就 "She & Him" (反正我很 like Zooey Deschanel ) 或者 "He & Her"吧!  想來想去,就用 「His 'n' Hers」啦!  抄足 Pulp 的第四張大碟名,更來得簡單直接!  一來迪不明我為何喜歡 Zooey Deschanel,她較愛 Jarvis Cocker ;二來我希望此 Blog 也如 Pulp 的 His 'n' Hers一樣,調子輕鬆調侃,舒舒服服,正合我倆性格。 在此先鳴謝 Pulp。